为了使有需要在幼儿园服药的幼儿能安全、有效地喂服,现将幼儿在园服药规定做如下告知,请家长配合我园做好幼儿喂药工作。
1从年8月9日起,凡需要在幼儿园服药的幼儿,医院医生开的药物,家长凭医生处方纸(医院可以打印的)到‘园医’处登记(喂药登记本在园医处)。登记完毕后园医会把喂药登记表和药物一起拿到教室交给老师喂服!
(注:私自到药房买的药或诊所开的药一律不为孩子喂药。)
2为了对幼儿喂药安全负责,请家长用正楷字填写喂药登记表,字迹清晰工整,及未在家长签名栏内签名的,老师将不予喂药,敬请见谅。
3请家长将药品完好包装,带到园内喂服的药量,须为当日服用的剂量。
4严禁将药放在幼儿书包内,让幼儿自己服用,否则后果自负。
5孩子患病后,尤其发烧时,老师会及时通知家长,请家长务必医院诊治,并让孩子在家休息,孩子发热时是不宜入园过集体生活的,因为,发热可能是常见传染病的先兆症状,请家长一定配合幼儿园,对发热和可疑传染病(如红眼病、腮腺炎、麻疹、水痘、脓疱疹、手足口病等)的孩医院诊治,病愈后,医院防保科开具返校证明才能送幼儿回园。
让我们家园共同配合,加强孩子的药品安全管理,给孩子一个健康的环境,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