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助力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四川省青基会)联合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浙江青基会)开展年“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基金”助力脱贫攻坚助医行动,资助工作及相关事项如下(橙色字为补充内容)。
一、资助对象年10月至年11月期间,医院住院治疗的不满18周岁(含18周岁)阿坝州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家庭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并以入院日期为准)青少年及阿坝州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事实孤儿。
二、资助标准(一)由浙江青基会“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基金”提供项目专项资金总额为20万元(资金匹配完即截止申请)。
(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自理、自费、自付医疗费用(一般不低于元),标准为上述费用的50%,原则上每人资助一次,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患病青少年具体资助金额由医院住院收费票据实际数额确定,以“百元”作为计算单位。
三、资助程序(一)申报。请符合受助条件的患病青少年及其监护人自愿向团县委提供书面材料进行申请。
(二)审核。团县委按照“以人为本、有效救助”原则和资助条件、优先次序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县级扶贫主管部门对建档立卡情况予以确认,无异议后提交团州委复核。。
(三)终审。四川省青基会对团州委报送材料进行终审,同时转送浙江青基会备案。
(四)公示。四川省青基会对拟资助对象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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